欧盟商标成员国
现今阶段,欧共体成员国包括奥地利,比利时,丹麦,芬兰,法国,德国,希腊,爱尔兰,意大利,卢森堡,荷兰,葡萄牙,西班牙,瑞典,英国,捷克斯洛伐克,爱沙尼亚,塞浦路斯,拉托维亚,立陶宛,匈牙利,马耳他,波兰,斯洛文尼亚,斯洛伐克,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(2007年新加入)。
所以一旦注册了欧共体商标,就会获得以上27个国家的保护,这样就省去了繁杂的在每一个国家的注册手续。
欧盟商标保护期限
1、在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10年,可续展,每次续展有效期10年。可续展一次的保护期限是自注册之日起计算,而不是从注册之日起计算。
2、如果商标在欧盟成员国获得保护,则该商标在欧盟其他成员国内也受到保护。然而,在一个成员国中使用的商标,并不意味着在其他成员国也会得到保护。例如,如果在一个成员国中的公众要求对商标进行注册,而该商标在其他成员国没有被申请注册,则该商标将不能在其他成员国获得保护。
3、如果要申请欧盟商标注册,还需要提交一份由欧洲知识产权局发给的一份申请,确认申请人名称、地址以及国籍等信息。欧盟知识产权局将审查该申请是否与已经存在的注册商标冲突。
4、如果欧盟商标通过了实质审查环节,将会进入公告程序(这个过程中会产生2个月的公告期)。公告期结束后,该商标就可以拿到欧盟商标证书了。
欧盟商标注册流程
1.提出申请: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提出申请,经审查认为申请手续、证件有效,即发给申请人相应的证明文件。
2.形式审查:欧盟商标局对提交的申请文件、商标图样、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。对符合规定的商标申请,将会在《欧洲公报》上刊登公告。
3.实质审查: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、是否与欧盟商标条例的规定相抵触、是否具有显著特征。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,将会被拒绝注册并说明理由。
4.公告:对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,欧盟商标局将在其刊物上刊登公告,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。
5.核准注册:在公告期间如果没有任何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,则授予注册。
6.发证:欧盟商标注册后,在2个月内由商标局发出注册证书。同时,欧盟商标所有人和其代理人也须同时向商标局递交使用声明,声明其在欧盟申请商标的使用义务。